我在一家卫生用品公司做业务员,当时去的时候要我签的合同是说如果工作不到10天就离开,公司只给报差旅费,如果超过10天就要扣1000元的培训费.这个公司比较小,也没有专门培训的人,所谓的培训就是老板给你讲几句在客户面前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不要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这一类所谓的培训.现在我辞职了,老板说他很仁慈,不扣我1000元的培训费,只扣500元,而且差旅费要等到和工资一起领,要等到11月25号才能领.本来是9月份的工资,他们现在要我等差不多两个月才能领工资,而且还要扣所谓的培训费.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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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合理要求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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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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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