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4月3日和别人合租了一套简装两室一厅的房子,押金交了1500正,(押金我们两家一家一半)签了一年的合同。由于其他原因合租那人搬走了,她在外面找了个人来继续租,(就把押金给她们了)但当时说了如果房东来了有什么问题你们也要回来面对,由于现在我因为工作的事也要搬走,之前我也问了现在合租的那个人,她也说不租了,我才去找的房东。但是现在房东说我们违约,押金只退了我500,现在我给她250元押金他不要,说要退还全部,我都共只得到500押金,她要退全部那也不可能的啊,我给以前和我一起租房子那个人打了电话,现在却不承认这事了。这事象这样我该怎么样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