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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前没有遗嘱(是我母亲说的)。他去世后,留有160建筑平方米的小楼一座(是军产,但进行了房改)。留有个人存款35万元(有证明此款全部是我父亲的个人存款),干休所发病故费16个月工资和津贴补助10万多元,地方民政局发家属抚恤金10万元。我母亲还健在,我共有兄弟5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就这些。请问我母亲和我兄弟5人怎样分这些遗产?

继承
2009-09-30 14:06: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子和存款属于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一半归你母亲,剩余一半及其余几项在你母亲及5兄弟之间分配。因为你母亲与你父亲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比你们兄弟高,因此,你母亲对其余几项应当适当多分一些。
  • 房产中的一半及存款的一半由你们兄弟五人及母亲均分;工资和津贴也应该你们五个均分;至于家属抚恤金不知道是给谁的?如果是给近亲属的也应该均分,可以咨询下民政部门。
  • 首先要分割你父亲与你母亲的共同财产(含你母亲名下的),他们共同财产的一半由你母亲及你们兄弟五人来继承(一般是均分,生活困难的适当多分)。抚恤金如不针对特定的人,一般情况下是六人均分。
  • 房产及存款是你父母共同财产,一半属于你母亲,另一半作为你父亲的遗产,可以依法继承。
    津贴补助和家属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人的遗属和被抚养人的,不能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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