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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前没有遗嘱(是我母亲说的)。他去世后,留有160建筑平方米的小楼一座(是军产,但进行了房改)。留有个人存款35万元(有证明此款全部是我父亲的个人存款),干休所发病故费16个月工资和津贴补助10万多元,地方民政局发家属抚恤金10万元。我母亲还健在,我共有兄弟5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就这些。请问我母亲和我兄弟5人怎样分这些遗产?

继承
2009-09-30 18:52: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分割你父亲与你母亲的共同财产(含你母亲名下的),他们共同财产的一半由你母亲及你们兄弟五人来继承(一般是均分,生活困难的适当多分)。抚恤金如不针对特定的人,一般情况下是六人均分。
  • 你好!、
    首先要先析产。存款和房产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你母亲的财产,一半为你父亲的遗产。
    其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应按与你父亲生前生活的关系的远近分割。工资、津贴补助属于你父亲的遗产,由你母亲和你兄弟五个六人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分。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 房产、存款、工资津贴属于你父母亲的共同财产,一半属于你母亲,另一半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抚恤金不能按遗产分配,是你母亲的。
  • 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是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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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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