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最近我准备向银行贷款买一套二手房,已经签定了 买卖合同, 付了18万的首付,目前正准备向银行贷款,
贷款的事宜由中介操作,他们要求我提供相关资料,并要求我刻一个私章,且要求我将私章交于他们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使用,
我觉得这样风险太大,拒绝了,他们就说,不这样就贷不到款了,
请问,如因此而贷不到款,我是否构成违约,是否要按照合同支付相关的费用.
目前我最好该如何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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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签署的协议只对你们有约束力,如果他以你的印章与别人签署合同,则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责任。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印章由你自己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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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不到款,如果不是因为你的原因,而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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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可以要求中介协助,不过签署文件等事宜需要自己把关,不能让中介代为签字,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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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可以拿着章陪同他们一起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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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陪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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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还是自己保管和加盖私章,有些事情是不能偷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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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签署贷款合同,做好相关公证工作,或由你本人签署,那么这个问题就不需要担心了。况且贷款银行需要签字,仅仅盖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谁能证明这个个人印章是本人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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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