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租一门面,该门面是新华书店所有,邱女士几年前与新华书店签定了租赁合同,现在想转让给我,她收取转让费若干元,声称还有3年又3个月的合同(我找了两个不同的人问书店老总,这老总是今年才上任的,一个的回答是该门面还有三个月到期,门面不允许转让,到期要收回;另一个人去问,老总却说他刚上任,不是很清楚,要回去翻下合同才能回答,之后再给这老总打电话他就不接了。)我要求要老总亲自在我们的转让合同上签字,邱女士说不行,说只能和她签,公司只让她,她的关系和公司铁得很(我通过关系去了解了下,她的兄弟和书店的行政关系很好,但和这刚上任的老总关系怎么样就不知道了),我说要求她保证三年后要续签合同三年,并固定后三年的房租,并要求去公证处公证我和她的转让合同,她也同意了,我想要这门面,但没有新华书店法人的签字,我又怕上当,怕她是骗子,我能和她签这转让合同吗,或者有什么办法能安全的租到这门面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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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理邱女士与新华书店之间应该是有租赁合同的,你可以要求邱女士出具该合同,看合同的具体约定,特别是若以前合同有禁止转让之类约定的话,你的权益则无法得到保障。当然,你通过公证等方式签订合同的方法也可行,但并不能完全保障你的权益,其一以后你是否找得到此人,其二以后你要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途径来弥补自己损失。
另外,不要凡事都相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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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审查一下转让人与新华书店之间打租赁合同,看是否允许转让,有没有什么附件条件,如果有的话,按照合同要求办理比较稳妥,为了规避潜在的风险,建议律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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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