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二手房订金,房子后来得知是业主丈夫婚前财产,房产证是后来看的的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但在签定合同时候业主只有妻子一个人到场,也并未告之房子产权问题,也没有其丈夫的委托书等合法手续,我想请问我签定的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我不想买这个房子了,是否要被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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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订金应当返还。究竟是订金还是定金要弄清楚,这里面的差别太大了,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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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丈夫个人财产,那妻子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即需要丈夫的确认。如果丈夫不同意卖这个房子,那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由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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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认定,你如果单方违约,定金会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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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定金会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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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对方丈夫追认,合同还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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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