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三个多月,单位没报,我现在可以报么?听说新《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路上出事做了改变?最好怎么做?是工伤么?
-
您好!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而且你没交代清楚是骑电动车被什么撞伤?根据<十堰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注意,这里强调的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如果你是与行人或非机动车相撞,都不属于机动车事故伤害.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且因取得这些证明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内:
(三)因工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个人意见,供你参考!
-
如果你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
你应该属于工伤,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不给你申报,你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己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还没修改,所以上班下途中受伤,依然属于工伤.
-
不应认定为工伤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