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在上班时间因意外事故受伤了,已经认定是工伤,他所在的公司想和他签订一份协议,大概就是说如果他三个月后还不能康复的话就要和他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新劳动合同法工伤是怎样规定的?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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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如果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个人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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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获得赔偿单必须做鉴定确定后期赔偿和享受工伤的待遇,数额确定才能签订协议,建议聘请律师参与协商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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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医疗期间不能解除合同,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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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赔偿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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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违法,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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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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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