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帮请了他们村里的农民朋友A(买了医疗保险)帮我们家盖房子,请那个人来我家干活没有签任何协议.
A施工过程中不小心从2楼掉下来,把腿摔断了, 我们家负担了A去医院看病的所有费用,并答应治疗好了后保险赔偿的费用由我家所得,出院以后因自己照顾不好再受伤,责任我家不管,双方签了协议....
但是几个月后,A回家里后发现腿里钢板不舒服,自己跑到医院把钢板拿出来了,之后腿又不行了,需要继续治疗,,A的老婆来我家里要3万元钱看病,,我家里觉得不该由我方独立承担责任,,应该由医院,A家里,还有我家里共同承担.或者由法医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如果是,应该由医院负责...如果是A照顾不好,弄伤了,应该由A自己负责
大哥帮我诊断一下,这个案子我家里该承担多大责任? 如何应对??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