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05年买了套2手房,当时该房所有人《以下简称为“甲”》签定合同的时候提出此房到09年4月交付给我。购买该房的款项于06年5月份前全部交给甲方。到了今年4月份的时候,我根据合同所写前去收房,可甲说他家新房还在装修。叫我在宽容他几个月。本着人性化处理的原则,我答应了他的条件。可就在前两天,他给我电话说要毁约。叫我去法院起诉。按照合同上来说我当时房子交了45万。单方面毁约合同的话,许支付另一方20万的毁约金。甲在上次谈话中也默认了该说法。可现在的房价却远不止当时的45万。请问下我该怎么样保护我的合法利益?小弟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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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封该房产,以防其交易或设定抵押,造成不能强制执行的不利局面。
2、注意审查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的情形。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可行,则及时聘请律师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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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追加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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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违约金。要么就是给付相当于房屋价差的损失
有十六年审判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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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尽快委托律师起诉并查封该处房产,诉讼情况可以视你的利益最大化进行选择(过户并赔偿迟延违约金或返回已付款,支付毁约金)。有具体需要或疑问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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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帮你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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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没有转让并过户该房屋,你可以委托律师马上起诉法院,同时查封该房产,以保证将来可以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动作要快,如果现在已经转让了,你可以要求赔偿房屋差价,(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早点委托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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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你还有希望拿到房子.但一定要尽快起诉并采取保全措施.否则一旦甲方在房产上做抵押,或卖给他人,你就拿不到房子,只能解除合同要求违约赔偿了,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你可按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包括这几年的房屋差价).我个人认为应努力拿下房子,这样损失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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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起诉,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才能最好的维护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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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