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由于我外婆过世得早,我爷爷后来又跟现在的外婆结婚了,前几天去世的时候并未留下任何遗嘱,现在我外婆说我爷爷所有的房产和现金都归她所有,而且说他跟我爷爷去做过公正的。但是他们做公证的时候,我妈妈和我舅舅并没有收到任何有关遗产继承变更的消息,也没有收到公正处的任何公正通知。我想请问一下,我爷爷留下的遗产应该怎么分割?我妈妈和我舅舅到底还有没有继承权,我现在的那个外婆私自带我爷爷去做的公正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注1:房产时我亲外婆在世时跟我爷爷就一起住进去了的,后来我外婆去世,现在的外婆进门后,在房改时候我爷爷出钱买的,我现在的外婆没有任何工作,也没有任何收入。 注2:现金存款里有一部分是我爷爷和我亲外婆在世时候就存入银行的。 注3:我爷爷患脑梗塞,已经有很多年不能走动了,并且也基本听不到任何声音,在去世前的这几个月基本处于痴呆状态。 注4:我现在的外婆在带我爷爷去做遗嘱公证的时候并未告之我妈妈和我舅舅,并且现在拒绝透露是何时进行的公正以及公正书。 注5:我现在的外婆以前没有任何收入,现在有城市低保。

继承
2009-09-05 16: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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