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的店铺还有4个月到期,而今甲方将要把我的店铺强制改造(使用面积缩小一半多),就在今日以书面通知,要求我在本月5日将店内的东西撤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就一切后果而言,我感觉人生安全已经受到威胁,我是否有必要到辖区内的派出所备案?
请帮帮我,支支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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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构成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赔偿,另外他有可能采取无赖手段干扰你的经营,届时可以报警,如果这些都不能阻止事情的发生,你和他协商解决是没有希望的,也只有诉讼来争气,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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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生冲突时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可协商因提前违约行为的赔偿事宜。不行的建议考虑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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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估计人家要强行搬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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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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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的缩小属于合同变更,应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否则对方属于违约。
一切后果不代表就是人身威胁,你仅凭此报案很难成立。
如果你不同意强制缩小可协商解除合同,如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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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