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跑运输的,6月15日,我在内蒙古通过信息部在网上和泰州一位自称姓金老板达成协议,帮他从内蒙拉一车煤炭到泰州九龙镇,计38吨,420元一吨,总价16000元左右。到了泰州九龙卸完货去退车皮的路上,那位姓金的溜掉了,电话也关机了。我只好回头 找到接收煤炭的厂家,厂家的老板说不认识姓金的,并且煤炭款已经结算走了,我怎么也不相信在车皮还未退的情况下是怎么得出煤炭的重量和价格的。这明显是合伙诈骗。我一边动手把煤炭往车上装,一边报警,派出所接的警,他既不让我拉货,又说不能立案,说不是刑事案件。我很郁闷,现在是法制社会,像这样的犯罪分子到底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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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需要帮忙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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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报警处理。不成可以向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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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检察院申请进行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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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