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农村村民建房过程中,有一人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受伤,医疗赔偿该由哪方来承担呢?
人物:
A,屋主。B,小包工头。C,受伤者。
事件描述:
A与B之间:
B承包了A家的房子建设工程,整个工程由B包工包料(即自带脚手架等设备),B说当时对事故险有口头约定,说是1000元以内的赔偿由B负责,1000元以上的赔偿则要由A一起来承担,但A不认为有此约定。而且B的此约定也没有人可以来证明。
B与C之间:
B的工程开始了一个月左右,看到C原来的工作结束了,就问他过来这边做不,C就来了。(注:C的年龄有67岁左右了)
事故发生:
C第一天来这边工作,不到半天的时间就发生了事故。当时他站在大约5米高的脚手架上扎架,刚从底上扯上来一根竹竿子,他所站立的脚手架突然断裂,他连同脚手架一起掉了下来。觉得腰背部疼痛,经医院检查说是背脊骨断裂,需要医药费四五万元。
问,医药费该由ABC三方中的哪几方来承担,各需承担多少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