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的铲车在郊县山上给人家开矿,包月XX钱。这个矿不属于国家有证的矿区,在劳动过程中,我的司机铲到矿上的一名工人,致使工人一只脚脖断裂,随即送往医院抢救后,现能走路,只是有点跛。当时是半夜,工人所处位置是铲车上坡后紧接着再下坡的位置。属于盲区。当司机看到时紧急刹车已来不及。在这次伤害中共花去医药费13万。(暂时由矿主垫付。)矿上的意思是我们出全部医疗费,他负责受伤工人这段时间的误工费和以后有可能会出现的误工费。我想咨询一下,作为铲车主人,我们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和费用?另外对于受伤工人的误工费怎么说?

其它综合
2011-02-25 23: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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