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雇主袁某,给机动车三轮车司机加十五元油钱作为补助。接送工人上下班,(机动车司机也是袁某的雇员)一次下班途中,出现了翻车事故,但是,雇主害怕赔偿,就是不承认,是他雇用的机动车司机。我们一车有十几个人一块摔下来。可以证明,雇主给司机加油的口头约定,以前,也是用这种方法进行的。现在,我找他要求赔偿,他就是不承认是他雇用了机动车司机。(一)请问,我们可以证明他这种雇用机动车方式,是他授权的吗?法院会支持我们的证明吗?(二)他现在说,工地提供了住所,不让回家我们是非要回家的。出事与他无关。我只想问问律师朋友们!!!他的理由,法官会支持吗?符合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法律规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