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定的合同到2010年8月到期,但今年8月,单位以编制为由,强行解聘.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了两年.请问我可以怎样做?或得到怎样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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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也即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两个月的工资.建议先去当地办动办站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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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书面的盖有公司公章的辞退通知?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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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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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强行解聘你,是属于违法解除了与你的劳动合同,我可要求给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你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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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你所述的情形,可要求按工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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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经济补偿,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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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