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后判定:婚姻存续期的共有住房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房屋产值的一半给女方,支付期限是12月底之前,但现在男方在分文未付的情况下要求女方先办理过户手续,然后才好以房屋做抵押贷款支付那笔费用,否则就不予以执行,但女方就担心如果把产权过户之后男方仍不付钱或者私自卖掉房子以后怎么办?
另外离婚时婚生子女是判归男方抚养的,至今男方也并未履行其义务,孩子仍然是由女方独自在照料,男方也从未给过钱或者给孩子买过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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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支付房款的,拒绝协助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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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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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