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也是男主的唯一不动产,双方收入一样的。女主无房离婚后可以要求继续居住在男主的房屋内吗?如果男方不同意继续居住女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可以提出多少的金额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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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女方如生活有困难,男方需要给予一定的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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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离婚后女方要求继续居住或者由男方给与适当经济补偿的主张法院可能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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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有小孩,在离婚后确实没有住处,可以在男方处住最多半年,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居住,经济补偿,法律没有硬性规定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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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也是个人财产,男方有权自主占有使用处分,有权不让女方继续居住,但是女方情况特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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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期限内女方可以要求继续居住,超过此期限则不能继续居住下去。 因为双方收入差别不大,而且男方也没有过错,故女方不能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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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