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甲公司在北京签署了一份合同,(我和甲公司都是外地)合同签署地点在北京,原合同中如下协议: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北 京 市 签署。
我和甲公司都是外地人,请问我可以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吗?(注:合同中,仲裁委员会前面是空格未填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