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公司主管给我调换了一份工作,但没有几天我由于对油过敏小臂起了好多小红疙瘩,在我的要求的下主管暂时给我换了一个工作,经过个人的治疗有所好转,但过了3天主管又给我调换回原来的工作,并且说:你必须适应这份工作,过敏只是暂时的,而且你的工作效率如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会考虑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赔偿任何费用。请问各位律师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该怎样做?本人为此特别烦恼,请各位律师尽快答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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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对工作性质有约定吗?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补偿。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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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如果你为此受到伤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赔偿。如果单位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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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公司不能擅自调换工作,你可以拒绝,如果不服公司安排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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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劳动合同为准,合同中应约定工作岗位,如果公司未改变你的工作岗位,应当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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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