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父亲居住在一起,我父亲于去年再婚,我的继母现在要求把房产证的名字更名为她的(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请问师律师,更名以后我是否还有居住权,如果她要出售房屋,我也就没有居住的地方,我该怎么办?(我的继母婚前有另一处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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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如变更为你继母,则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如今后你父亲离婚,你继母可主张平均分割,对你父亲和你不利。建议拒绝其不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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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套房子是你父亲和你生母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只能处分他的那一部分财产,另外一半属于你母亲的遗产,你父亲无权处分,应析产由你和你父亲共同继承你母亲的遗产,你父亲未征得你的同意不能处分你应得 的部分,你也是该房屋的共有人,没有你的同意,该房屋不能将产权证变更到你继母的名下。如果已经变更你可以要求撤销变更,未经你的同意也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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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