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8月入商场经营服装,商场分三层,一楼服装百货,二楼为超市,三楼是网吧。当时商场按10平方计收取5000入场费(建设费),租金加管理费每平方是100来块,合同是两年,因金融风暴和商场管理不善而导致商户经营日益艰难。刚开业100来家档口全部入满,现如今只剩下1/3,今年年初商场对租金实行优惠30%,面对难招商的问题,商场对一楼采取不理睬的态度(拒绝招商,租金复原),目的很明确,是想逼走我们然后重新承包给别人,老板的行为让我们感到心寒!本人代表1/3的商户在此跪求高人指点:入场费在法律上对商户有什么意义和保障?面对商场的行为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合同上著明:合同期满如不是国家征用商场地皮,还是我们享有租用权,到时假如还是1/3的商户,商场有权加租30%和再收入场费吗?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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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费是否可以退还, 要按合同约定;
如果商场按合同约定不给你们减少租金,没有好的办法;
加租金有可能,入场费应该不能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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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办法!可以去我们所里咨询!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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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做法不妥,你可带上合同等资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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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费是难退还的,但租金可能增加,你们续租不应再收入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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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费不是法律概念,是否可以退还要看合同约定及其他条件。本律师擅长房地产买卖租赁案件,处理多起,需要咨询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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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