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 有一事相求:我父亲在安徽蚌埠于本月15日晚不慎被车撞了,腿、鼻梁骨折,后脑部缝了25针,脸部大面积淤肿。肇事司机逃走,后被110巡警发现,送往医院抢救。20日有人打匿名电话举报,告之肇事车牌号,110遂找到司机,但该司机否认撞人。因无确凿证据,举报者又不肯站出来,此事暂搁下。谁料23日该司机投案自首,承认自己撞人,且愿意承担全责,押了2万元在警方。现我父亲住院已经花掉6000余元,今天医院又通知交钱,但警方老不把钱给我们,让我们自己先付,这样何理吗? 另外我母亲半身瘫痪,原来全是父亲照料。但现在父亲病愈至少要半年,且医生说即使拆了石膏,父亲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走路,上楼就更困难了,我家住四楼。现我哥、嫂还有一个姐姐轮留在医院护理,母亲一人在家,大小便不能自理,花500元一个月也请不到保姆,因母亲人太胖、又失语,找了几个保姆都呆不到一天就不愿干了,现只有姐姐抽空回来给她换洗。请问崔律师,象母亲这种情况在双方调解时,我们可以提出什么要求? 警方通知我们下月调解,在调解之前我想对要求赔偿数额有个初步了解。我父母今天67、66岁,两人每月均有500左右的退休金。我想请您给我匡算一下,我们要求赔偿的合理金额是多少(除有单据的医药费外)?我在上海,事发后接连三个周末回去,我的交通费可否在赔偿范围? 对于肇事逃走、后不认账、最后又投案自首的司机,我们可以要求他负怎样的责任?他会受到法律怎样的处罚?

民事相关
2004-11-11 13:11:4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对你父亲的遭遇表示诚挚的问候。
    根据你所介绍的情况,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你可以向致害人要求如下几项费用: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你父亲已经退休,因此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时间计算,每人每天10;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两个人,每人每天3元(凭据支付,如系外地,据实支付);
    8、住宿费:两个人,每人每天40元(凭据支付)。
    对于肇事司机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现你父亲的伤要进行法医鉴定,如构成重伤,则司机即构成交通肇事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旅游者如何合法合情维护自身权益
旅游维权 1367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标准
危险驾驶法院取保候审缓刑几率
危险驾驶罪量刑
危险驾驶法院取保候审缓刑几率
未成年人因家人被隔离无人照料,谁来负责
民法典 2402
未成年人因家人被隔离无人照料,谁来负责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