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有一事相求:我父亲在安徽蚌埠于本月15日晚不慎被车撞了,腿、鼻梁骨折,后脑部缝了25针,脸部大面积淤肿。肇事司机逃走,后被110巡警发现,送往医院抢救。20日有人打匿名电话举报,告之肇事车牌号,110遂找到司机,但该司机否认撞人。因无确凿证据,举报者又不肯站出来,此事暂搁下。谁料23日该司机投案自首,承认自己撞人,且愿意承担全责,押了2万元在警方。现我父亲住院已经花掉6000余元,今天医院又通知交钱,但警方老不把钱给我们,让我们自己先付,这样何理吗? 另外我母亲半身瘫痪,原来全是父亲照料。但现在父亲病愈至少要半年,且医生说即使拆了石膏,父亲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走路,上楼就更困难了,我家住四楼。现我哥、嫂还有一个姐姐轮留在医院护理,母亲一人在家,大小便不能自理,花500元一个月也请不到保姆,因母亲人太胖、又失语,找了几个保姆都呆不到一天就不愿干了,现只有姐姐抽空回来给她换洗。请问崔律师,象母亲这种情况在双方调解时,我们可以提出什么要求? 警方通知我们下月调解,在调解之前我想对要求赔偿数额有个初步了解。我父母今天67、66岁,两人每月均有500左右的退休金。我想请您给我匡算一下,我们要求赔偿的合理金额是多少(除有单据的医药费外)?我在上海,事发后接连三个周末回去,我的交通费可否在赔偿范围? 对于肇事逃走、后不认账、最后又投案自首的司机,我们可以要求他负怎样的责任?他会受到法律怎样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