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今年1月15号接一门面,当是房东,和上个租户三方在场接的,接时房东没有说不能再转让,现在我不想做了,要转让,房东不让转,说要收店,当时房租没到期,所以我和房东没有签租赁合同,只有和上个租户的转让协议,上面没有注明不能转让,因为当时接的时候房东在场,且没有说不能再转让的话,我自然就默认为可以再转让,现在房租9月1号到期,我要转,房东不让转,说当时说明了不能转,,所以我不能转,要转的话就收店,可是天地良心,房东当时真的没说,如果说了的话,我怎么可能接,还有他既然不能转,又为什么同意别人转给我,那是不是算欺骗我,我想请问我还有权转让吗?能要回我给上个租户的转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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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没有对此进行约定,你现要转让应当得到房主的同意。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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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一个租户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书》为准。“接时房东没有说不能再转让”但是房东也没有说可以转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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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律规定承租人是不得擅自转租的,除非得到出租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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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