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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板是从外地调过来的,对我以前的工作并不了解。但上任第一天,只是找了几个员工了解情况后,就说我以前的工作有重大问题,说我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让我交待错误,不交待就说我人性虚伪,并让我写辞职报告走人。还要求我写检讨书。 我现在仍在哺乳期,请问,这是不是在逼迫我离职?是否等同于开除?是否违法?我能得到什么样的法律保护? 另外,我的社保自从入职以来就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按工资全额缴纳。我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我入职以来所欠的所有保险?

民事相关
2008-12-05 17:09:2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被老板逼迫离职,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你还在哺乳期,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无权让你辞职,也不应该辞退你,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对于你的保险,可以让单位补缴。
  • 建议你就不写的 等待 如果辞退你 你就提起仲裁的 你可以与我电话联系的
  • 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职工的,如果单位无法证明你对其造成了重大损失则无权开除你!单位应该足额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你的利益受损,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并要求补缴社保。
  • 你好!
    单位的做法不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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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