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三个儿子,小的和老人一起住。现在老宅拆迁,其他两个儿子决定不去要那边财产。老宅户主是我爷爷,但是房产证在三儿媳手里(人很浑),不交出来,还让婆家的哥哥来分房子。而我爷爷奶奶就一心想住楼,什么都不管了,财产也不敢去要,就出去租房了。
我父母因为这是很烦恼,毕竟财产是老人的,我们希望他们至少有比较安稳的晚年,拆迁费几百万我们都不要,就希望老人有套两居住(户主要是我爷爷或奶奶),手里有些钱。我们心里踏实。等老人不在了,这些财产再给小儿子,我们也没意见。
如果我又说得不明白的,请能解决问题的朋友联系我。
我留了邮箱和qq,希望您可以帮我这个忙。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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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如下:
如果老宅的房屋小儿子没有份额,那么客气起诉,要求返还房产证。如果小儿子有一定的份额,也可以起诉析产,分出你爷爷和你奶奶的份额,拆迁时直接作为被安置人领取拆迁款和购买房屋。根据你的陈述,你爷爷和奶奶的份额占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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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户主你是你爷爷,那被拆迁安置补偿时安置人应该是你爷爷,也就是说安置的房屋产权人应当是你爷爷,如果是拆迁款,则应打到你爷爷的账户,你还有什么担心的?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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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就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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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房屋产权为你爷爷,三个儿子均无权主张拆迁利益,拆迁所得应全部归你爷爷所有;2、如房屋产权为你爷爷婚后所得,你奶奶作为共有权人与你爷爷具有同等权利;3、如房产证不拿出来可以遗失为由到房管局补办,自己不敢去要可委托其他人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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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你爷爷的,可以补办,拆迁款都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或回迁,拆迁合同也是和你爷爷、奶奶签订。岳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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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