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祖屋用地已于1994年领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为我家成员居住在外国和外地.今年回乡发现土地产权被侵占,在产权证的蓝线以内以及在蓝线和红线之间各有一栋建设中的楼房.
为何对方在没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没有经过报批的情况下可以侵占我家土地.我该起诉吗?如果要起诉的话可以对国土所进行行政诉讼吗?请各位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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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们已经向当地国土所反映了情况.现在我们为了避免发生流血事件.不想对个人起诉.
而且我家租地就在国土所旁,对方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私自盖楼房,国土所不可能不知情,但他们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所以我们认为早成现在这后果是国土所的责任.
请问,我现在能直接对国土所起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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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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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民事案件,要求停止侵害.可以向土地部门举报,若不处理,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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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