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02年租了一间房,当时房子是一家公司的,买给了他们的员工,可是没有发房产证,房子的前主人是这家公司的职工,2003年旧城改造时,考虑可以以平方换新房子,我们就花了3万元买了这间二手房,当时签定了一份协议,协议上说公摊面积是归我们所有。每家就在后面的一个院子各自修了院子,后来因政府欠开发商钱,开发商就走了,今年又来了个开发商说要修我们这儿。原房主就来与我们争后面那个院子的面积。大概价值1万6,请问一下如果打官司会怎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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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办理过户手续。如遭拒,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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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办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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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