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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订了一份购货合同,合同的有效期是从2009.1.1至2009.1.31有效,但在结算的条款中,却规定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付款,如果货物是1.31收到,那能按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吗?这份合同还有效吗?我们付款后,他们才给开发票,那开的这个发票的使用会受合同有效期的的限制吗?

经济相关
2009-04-17 22: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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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