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10月8日进入公司,签定了两年的合同到2008年10月8日,但在2008年3月就把我调到另外一个公司,合同到期也没签,直到今年6月份才签了新的合同到2010年1月,还签了从原单位调到这个单位的补偿金,直到现在也没拿到钱,如果公司破产,之前的补偿金和公司破产的补偿金都能拿到吗?如何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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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与你签订经济补偿金协议,已经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新单位与原单位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公司通过这样的运作,事实上使得你与原单位形成了民事关系,即原单位现在按照协议拖欠了你的经济补偿金。你与新单位在法律上将是一个新的劳动关系。
建议你尽快向原单位索取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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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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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仲裁索要,时效是一年,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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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金要及时索要,不然会超过仲裁时效。2、如公司破产你只能要求在新单位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金。3、现在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7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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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仲裁索要,时效是一年,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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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