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小区买一商品房,是一楼,买时开发商就在我房后的空地(属于小区公共场地)搭建一厨房,(挡住了我的光线)用做出租给别人开餐馆,后来小区业主投诉餐馆烟大,就没开了,现开发商又将这套房带我后面的橱房卖给了别人,在此期间我向物业管理交涉过多次,说他们无权管,我又拿出物业管理条理,他们就不和我见面了,当我知道我后面卖了我又找开发商,开发商给的答复是"厨房在你买之前就做好了,你买时瞎了眼呀",我问他竣工图上有哪厨房吗,开发商说你去告吧,你这官司打不赢的.
我想打这官司,但那开发商在钟祥有钱有势,我怕打不赢,想咨询一下法律专家!在此先谢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