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1993年结婚。于2001年因为婆婆分家析产取得西城平房一间,2002年购买海淀区楼房一处。两张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只有我丈夫一人。现在他有外遇,我担心他一人独自处置共有房产,希望通过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不知道应走那些程序,提交那些证据。(房产证我只有复印件)。
请各位指点1.我应该提起那种诉讼,如何写起诉书?
2.先去房地产部门备案还适应先起诉?
3.需要财产保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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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离婚,可以提起确权诉讼,确认两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凭法院判决书向房管局申请变更自己为房屋共有人,以有限控制对方转移房产;如果想离婚,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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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肯定是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分的,你必须通过离婚诉讼才能分配财产 财产保全也可以 或者去房管局申请一下异议登记 也有几个月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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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离婚吗?如果离婚,可以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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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不必去房地产部门备案,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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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不能分割的.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可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二处房屋为你们的共同财产,也可先去房管局申请异议登记.具体事宜委托律师办理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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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是离婚,房产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增加你为产权共有人.
如果起诉,最好委托律师,你自己恐怕很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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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才可以提出对财产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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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离婚,你向法院提起你为两处房屋的共有权人,打确权诉讼;如果离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建议你聘请律师协助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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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诉讼,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2、先起诉。
3、如有保证金可以先进行财产保全。
为了更多的维护您的权益,建议聘请律师帮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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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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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