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在此咨询一下,2009年1月份,我与恋人合买一套房子,交了首期,也收楼了。现在还有7成银行按揭十年,但当时合同只是写我恋人的名字,现在我想加上我名字,这要怎么办?怎么办理手续简单点?要是我不加我的名字,等我与他结婚后房子还有没有我的份?还有就是房产证现还没拿到,要过两年才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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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加,不办,可以要求对方出证明或双方写一个共同出资购房的协议确认一下双方共同购买现该房的事实,并保存好你方付款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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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时,可要求加上你的名字。或者你们签订一份协议,约定房子是双方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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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加上你的名字就比较复杂了,需要与房产商及银行沟通并取得他们同意。要是不加的话,结婚后若无证据证明你出过房款,则该房(首期房款及婚前按揭部分)应视为你男友的婚前财产,婚后按揭的份额则有你的一半。最简单的办法是叫你男友写份声明,以此来证明该房子有你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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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