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与一出租房屋者约定于某日交租金、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不料该日出租方给我发了一个手机短信说自己的亲戚要用房屋、单方违约不出租给我房屋,事前我们没有写书面协议、只有双方的谈话、电话信息备查,请问我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损失吗?谢谢律师指教。(我已经停止向第三者寻求租赁、并且已经为履行该合同筹足了资金) 问题补充: 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该案有出租人的出租广告、当事人双方的电话交谈、手机短信足以认定民事、合同行为依法产生,我于约定的日期交付租金、履行合同义务、出租方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民事义务,当然应该承担民事及违约责任? 我想向律师请教的是:我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确认该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出租方必须按照自己的承诺出租其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谢谢律师仔细研究。

合同纠纷
2009-08-04 15:22: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不完全履行合同是违约吗
1995
出租人应当协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吗
民法典 322
出租人应当协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吗
房产产权比例有哪些
产权比率分析
房产产权比例有哪些
承租人私自装修房屋属违约吗
1780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65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9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7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3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4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8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