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是今年四月份打的结婚证,男方在婚前买好了房子,房款付清。婚后六月份开始装修的房子,装修费用约为十万,80%为借的(现在房子已装修好但家具及家电还没有买)。八月份我们因感情不合已分居要离婚。
1、请问这期间的借款债务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的话,那婚前房子是属共同财产吗?
2、我婚后失业在家,现如离婚,男方在这期间的工资等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工资大部分已用于装修),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应该会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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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子是为两人今后使用,则所借债务为共同债务,装修物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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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属于共 同财产。婚后的借款应属于共同债务,男方在婚后工资应属于共同财产,存款部分可以要求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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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都应该平均分割,不过属于婚后磨合期,建议冷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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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的房子是对方的个人财产。
2、男方的这个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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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