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结婚。今年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现有些问题想咨询一下:第一个问题:婚前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我自己婚前出的。那么我们婚姻关系这一年半的房贷是算共同部分 ,是不是?
第二个问题:就是去年婚后房子要领钥匙,当时要交什么暖气入网等等费用要9000多。这个钱我没有,是我父母出的。如果打借条的话是不是可以算是共同债务?
第三个问题:就是我结婚后因为要供房贷。没有能力交社保医疗和失业这些保险。也是我父母帮我交的。我也想一下,这些打借条的话。能否算是共同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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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的其他理解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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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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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