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有这么一款:
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支付违约金。
1:请问:这个累计应付款是指的什么?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请问:实际全额应付款指的什么?是指贷款的本金还是指贷款的本金加利息?
我当初贷款是11.5万,到期后本息是22万。如今我已还款差不多5万。
3:请问:这个违约金是按11.5-5x万分之五还是22-5x 万分之五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