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进公司的时候签了2年的合同,其中培训费预估计为16000元。(预估16000写进了合同)目前本人由于个人问题想辞职,但是公司现在最终结算出的培训费用为22000多,比估计高出了6000多元。这个最终金额我没有签。
请问各位律师先生,如果我要进行赔偿的话是要按照16000呢,还是会按照公司的提法?
目前本人正在苦恼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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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对方是否能拿出确凿的证据,按实际发生的培训费进行赔偿,你那16000是预估,因此实际发生我多少,是多还是少?需要你及你的公司拿出证据来证明,然后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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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写的16000元,增加的6000元公司要得有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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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为16000元,你已进入公司一年多,若辞职的话最多扣去8000元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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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培训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并且该培训为外部培训,而不是单位内部培训。
如培训确实多了6000多元,单位需提交证据才可以要求你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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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