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买了大亚湾花千树一期后就开始漫长的等待.至今为止都没收到入伙通知.(原本合同是今年六月交楼的.)看到网上的投诉评论后才知道已开始入伙.昨天带了一个专业验楼师去看房,结果让我大吃一惊.本来窄小的客厅里凭空多出一道高梁和半堵墙!那梁在客厅正中就压在头顶上,一米左右的墙正对着大门,让原本就很小的客厅有近3平方的面积变成了费地,客厅的大窗被墙挡去了一半,只能看到半面窗.采光极差!这半堵墙和梁在图纸上根本上就没有,买房的时候也没听说客厅里还有半堵墙的.而且开发商说这是承重墙,不许拆.验楼师说这个格局根本就不对,不是住宅设计!是不是开发商私自改变了楼房用途?我现在想退房和索赔,该怎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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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严重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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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证明其设计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如果该住房不符合住宅使用目的,你可以一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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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查看合同中迟延交楼的违约责任。第二,查清楚梁和墙为什么要后加,是否为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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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