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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很多事情不太懂,请求高手指点,非常感谢!!1 本人是一家公立医院编制职工,从2007年7月至今已满2年,当时学校毕业时就业协议书上写明为医院工作五年以上,但没有写明违约金,劳动合同书上也没写违约金情况。这种情况我现在能提前30天递辞职信能走人吗?需要赔偿吗?院方有没有权利扣留我证件?是否合法?非常感谢帮助。

其它综合
2009-07-25 17: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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