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开发商办理了《预售许可证》之后,说是面积变大了,找的测绘局面积测大了,要求补交大的面积,并且超过了3%,我应该补交吗?合理吗?当然现在还没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草签了一个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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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购房协议对此做出约定了没有?如果没有,那么你可以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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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过了3%,3%以内由你承担,3%以外由开发商承担。当然你可以选择退房。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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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当补缴,根据建设部的规定,超过3%的部分不用支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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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式购房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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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