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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嘉兴的一个市场里给人做小工的,和老板没有签定过劳动合同。因为我和老板是有亲戚关系的,老板有一辆三轮的电瓶车,是运货的。平时我给他运货所的运费全是归他所有 可是出了一起车祸,那天我是照他所说去仓库拉点货,同去的还有一个小工。在去的过程中发生了车祸,我没有事,另外哪个小工却把腿压断了,经过检验是开放性骨折。期间一直是我在照顾哪个小工。医药费也全部是老板出的。他们在解决事情的时候我一点都不知情。可是事情解决完之后,老板却又叫我承担一半的责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到底有没有责任?

交通事故
2004-11-11 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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