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6月12日。我因一时冲动,没有结合自身家庭困难就买了房,当时一看楼盘后,售楼的就对我说,想要就先交定金,当时我根本没有考虑家庭的困难,就交了定金,回来后筹首付,无法筹足,第二天就到公司要求退定金,公司不肯退。后来换回面积较小的,但还是有困难,主要原因是我爱人肝有问题,已吃了5年药,每月药费700元多,为了此事,他想放弃吃药,,医生不同意还要求最少吃两年。这样公司先帮我垫一半首付,我已交一半,就签了合同。签了合同后,我预算今后日子开支,确实还有困难,无法生活,又怕压力大影响爱人的身体。我先以人为本,不办理按揭,这样想退房,可以吗?我跟公司协商两次,第一次不同意,第二次还没下来,假如公司不同意,我起诉,法院会支持我吗?求求你们帮助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