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曾经和我的男朋友交往九年之久,后来因为他的个人原因,在09年3月11日他向我提出分手,可是在我们交往期间,他的外公曾无偿的以买卖形势过户给我名下一套房屋(时间在06年),我现想咨询下,现在在我们已经分手的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屋我是否有自由买卖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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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有个人房产本,房屋又在你的名下,你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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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由买卖。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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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个人财产,你有自由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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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屋为你个人财产,可以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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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人财产,可以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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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