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给人帮工时受伤,做了伤残鉴定是九级,加上一系列的费用我们想问他们要十万元的赔偿,事情过去快一年了,我听说诉讼在一年内有效,如果这个被告有钱不拿,或者真的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我们因为这个损失了很多。他必须给我们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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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不管被帮工人有没有支付能力,帮工人都要在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人身伤害追偿时效为一年)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旦执行条件成就,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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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吧,法院会依法判决。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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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你应在一年内起诉,否则你将失去胜诉的机会。即使对方没有钱,也要按起诉、执行程序进行,进入执行程序后他就赖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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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提起诉讼,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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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