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工厂工作,在工作是被机器割断了三根手指,他因工致残,工厂方面却只承诺给付治疗费,后来没有赔偿任何费用,最后用其他理由解雇了我的朋友,我想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的朋友该怎么办?
-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单位的这种做法显然损害了你们的合法权利,你们应该向劳动部门提起申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在一年内可申请劳动仲裁。武汉专业劳动案件律师。
-
你好!要求你朋友搜集在工厂上班及受伤的证据,到单位所在地或者你们工作地的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你朋友所受伤属于工伤,建议尽快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要求单位赔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欢迎来电咨询!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起诉单位。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单位索要相应赔偿。
-
你好!个人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单位索要相应赔偿。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没钱就申请法律援助
-
你好,属于工伤纠纷的,单位不配合的。应在一年之内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的等级计算赔偿金,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
请律师维权。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搞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手指至少八级以上。
-
只要在一年时限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数额,申请仲裁。
-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