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我在长安一家模具厂上班,从2008年4月至今,我就说重点,加班费问题,内容:我们厂算加班费是按25天算的,不是劳动法里面说的21.75天算,而且不管是双休日还是法定日,都按他的算,还有就是算工资问题,他是按底薪算加班费的,也跟劳动合同差很多,比如说我目前的工资,我一个月的底薪是1000技术奖100全勤30也就是说我的基本工资应该是按1130算,但厂里没有,就按底薪1000算!一个月关加班费就少了几百块,我从进厂到现在平均每个月的加班都在60个以上,不算礼拜六,因为礼拜六是算正常上班,不上就是矿工!所以每个月就个礼拜六就少了几百块了我算了一下,做一年多了,厂里就少付了我10000块左右的加班费!所以我现在想通过法律来要回我的加班费,请问能要回吗?目前的证据有工作厂牌,工卡,还有一张工资条 还有我想直接委托律师帮我打这场官司,因为经济问题我只能委托东莞这边的,长安的最好,律师费我会按打赢官司的%15付钱!也就是说如果官司打赢了我得到10000块那么我就会付1500的律师费,以此类推!望能尽快联系,电话15019022082!q364821395.本人姓邓!谢谢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