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第一:我公司拖欠全体员工工资,从2009年2月起到2009年6月15止,这段期间的工资,公司都没有给我们发放。目前公司已停止营业,我们同事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我们担心该公司在这段时间偷偷把公司注销掉,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就失去维权对象了,我们怎样才能阻止法人注销公司的逃避行为呢?
第二:该公司的工商查询信息是,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还有50万元未收资本。如果该公司法人把公司注销或破产的话,该公司法人是否有责任拿出50万元补上,来给员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呢?
第三:我们怀疑该公司法人有抽逃注册资本的嫌疑,我们该如何收集证据,以及如何举报?
求教专业人士,请您帮我们解决这些疑问,不胜感激!
-
你好!简要回答如下,供参考!
1、如果公司申请注销你们可以凭劳动仲裁受理通知阻止工商局批准
2、公司股东有责任填补该部分出资,你们可以向股东要求
3、可以向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
-
你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
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是申请财产保全,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避免其抽逃资金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这样对你们的权益有好的保障。
-
到时公司会进行清算,会在清算中结算员工工资。当然,为了防止公司转移资产,最好委托律师办理保全措施。
-
说来简单,做起来不容易。建议请律师办理。
-
不需担心。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